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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少数民族师范学校中专毕业证样本

浙江省少数民族师范学校中专毕业证样本

浙江省少数民族师范学校,于1952年创办,原址云和县瓦窑村。1959年,学校由初师逐步转为普师,校名改为浙江省少数民族师范学校。至1999年底,学校占地总面积扩大为103亩,总建筑面积增加至22000多平方米,新建有艺体楼、综合楼、教学办公楼等,运动场扩大至15000余平方米,教学设备配套,设备先进。2000年4月10日,与松阳师范学校一起并入丽水师范专科学校。
浙江省少数民族师范学校于1952年创办,原址云和县瓦窑村。因为体制调整,1960年9月迁校鹤溪镇,设10个班级,师生500余人,其中景宁籍畲族学生78人,为培养景宁畲族知识分子和干部,作出积极贡献。学校发扬民族传统,团结互助,勤工俭学,自种杂粮、蔬菜,生活艰苦,教学认真。1963年1月,学校迁丽水三岩寺今址。
浙江省少数民族师范学校简称浙少师,1952年10月创办在云和县南郊瓦窑,校舍是抗战时期建国中学破旧的泥木结构加以修理的平房,时校名浙江省云和初级师范学校短训班,据省文教厅师字(52)第630号文件和云和县人民政府教字(52)第1478号通知,明确指出招生对象“专收少数民族子女,其他对象一律不收”,但没有明文规定为一所少数民族学校。1953年春,省教育厅师字(53)第942号“关于初师和短训班停办与转办初级师范及短训班学生处理问题的决定”下达,上级批准本校由短训班转办为初级师范学校。由于当时民族成分尚未识别确定,当地把畲民误称为“苗族”,称呼本校为“苗师”,后经研究商定,暂定名云和兄弟民族初级师范学校。是年8月,为扩展全省招生,奉令取消地区限制,正式定名浙江省少数民族初级师范学校。1959年,学校由初师逐步转为普师,校名改为浙江省少数民族师范学校。
2000年4月10日,遵照浙教师[2000]10号文件精神,浙少师与松阳师范学校一起并入丽水师范专科学校。
1952年创建时,遵照省文教厅文件规定,从云和、丽水、景宁、龙泉、庆元5县中招收选送生100名,招收对象为高小毕业或相当于高小毕业程度的少数民族(畲民)子女。招收结果,除庆元县未选送外,其他4县保送新生共86名,分两个班,学制一年,培养初小的师资。由于历史原因,所保送的学生中,真正高小六年毕业的只有16人,大部分是高小未读完和初小三、四年级的文化基础,还有少数是农村识字不多的青年、民兵队长和农会干部,学生的年龄其中13-15周岁仅17人,占23.3%,16-19周岁45人,占55.8%。20-25周岁15人,占20.9%。学生文化基础差,年龄又偏大,给教学带来许多困难,但他们均出生于山区农村贫困家庭,深知只有共产党的领导,才有天入学的机会,求知心切,学习刻苦认真,自觉遵守纪律,生活艰苦朴素。时学校教职员工9人,钟文宗为学校负责人。
1953年8月,省发师字(53)942号文件批准学校由短训班转办民族初师,并遵照“整顿巩固,重点发展,保证质量,稳步前进”方针精神,对学生文化水平、思想品德、身体健康状况和长期坚持学习等方面,慎重逐个研究,进行整顿调整。除以前自动退学外,留下52人,其中28名升入二年级,24名重读一年级,还有25名学生文化基础过低,且年龄较大,家庭缺乏劳动力,难以坚持长期学习,动员回乡劳动。此时学制为3年,后改为4年,正式确定学校性质与校名,上级委派蓝玉章为第一任副校长。
1954年1月,为便于全省各地少数民族入学,从云和县瓦窑迁到丽水县碧湖汤坟原处州农校(今碧湖中学所在地)。此处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方便,校园占地40亩,且有扩展余地,但校舍仍为泥木结构简陋平屋,间数较多。为加强党对学校的领导, 1955年建立中共少师党支部,钟玮琪任党支部书记兼任副校长。1956年校园北省划出一半房舍地面给新建丽水县碧湖第一初级中学,校舍紧张,省拨专款给浙少师兴建一座教学楼和礼堂、厨房。学校规模由2个班52个学生,发展为7个班, 260余学生,教职员工21人。招生由原4个县扩大到杭州、温州、金华3地(市)中17个县(市)。学生民族成份也由一个增至畲、回、蒙3个民族。这期间,学校全面贯彻党的“培养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的教育方针,办学条件相应得到改善,教育质量获得较大提高,学校各方面走上轨道。1957年下半年,学校整风反右,搞扩大化,校长、教导主任都先后被打成右派分子,全面工作受到干扰和影响。
1958年,因青田瓯江国家计划兴建大型水电站,水淹上游两岸大片地域,云和县撤并于丽水县,县人民政府搬迁云和。县委决定是年8月本校从丽水碧湖镇迁回云和镇,在原云和县老县府(现为县党校、招待所)办学,并将原县农业水利局和人民法院用房调拨给学校做学生宿舍。经全面修理,成为可容纳3个教学班的办学规模。遵照县教育发展计划,为提高师资质量,本校“从1958年起逐年增加普师,4年后全部改为普师”的决定。时年全校6个班级,普师两个班,初师四个班,学生304人,有畲、回、蒙、满、汉等5个民族,教职员工22人。同时,学校领导力量增强,在教育为无产阶级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指导下,狠抓思想、教学、生活管理和劳动,师生同甘共苦,不畏困难,向又红又专迈步前进。由于正当国家号召全民大办钢铁,大办农业之际,一度师生参加义务劳动和社会活动过多,影响课堂教学和学生身体健康,后上级指示作了纠正,加强了课堂“双基”教学,注意了劳逸结合。
1960年9月,因景宁县并入丽水县,学校遵照丽水县委决定,从云和镇迁移景宁鹤溪镇,利用原景宁县委宣传部及兵役局、农业局三处公房办学。此时,全校发展为10个班(含并入的景宁初师1个班),学生500人左右,教职员工30人。以提高质量,巩固成绩,稳步前进的原则为指导,坚持教学为主,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关心师生生活与健康,充分利用山多地广的优势,妥善安排劳动,上山砍柴,借地种菜,自力更生度过暂时困难。由于学校在偏僻山区,交通闭塞,对师生往返、教学交流、生活供给都带来难以避免的困难。根据当时贯彻“调整、充实、巩固、提高”的八字方针,有利提高教学质量,经省教育厅和温州公署会同有关县研究,决定本校搬迁丽水与丽水师范合并。
1963年1月,从景宁迁到丽水县三岩寺,与丽水师范学校合并,实行“对外两块牌子,两颗印章,对内一套班子,全省招生,单独设班”,此后,一直保持4个班,学生200人的规模,1966-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期间,党的民族政策被破坏殆尽,1967年学生全部毕业出校,停止6年没有招生,1969年学校被地区机床厂占用。
1970年11月,奉丽水地区革命委员会决定,学校迁遂昌县(今松阳县)的西屏镇(原松阳县党校旧房),与浙师院调来丽水的教师合办丽水地区师范学校(今松阳师范所在),承担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的任务。1972年,中共中央下达(72)28号“关于归还被占校舍”的文件。5月,重迁丽水县三岩寺原址,恢复校名,并于8月恢复招生。
1979年4月,浙革发(79)87号文件批复“浙江省少数民族师学校与以丽水师范为基础创办的丽水师范专科学校分开办学”。在丽水市西郊通山下新建校园,1981年8月迁入新校舍。学校总体规划定12个班的规模。至1992年由原6个班发展为10个班,其中四年制普师四个年级,8个班,三年制普师2个班,在校学生398人,包括畲、回、壮、满、汉5个民族,其中畲族占学生总人数的93%。他们来自丽水、温州、金华、衢州、杭州等5个地区,遍涉26个县(市)。全校正式教职工71人,其中少数民族31 人,占教工总人数43.1%。
校园总面积60亩,已兴建校舍10300多平方米,基建总投资263万元。包括教学楼、实验楼、教研办公室、琴房音乐室、餐厅兼会堂、厨房、清真食堂、教工宿舍、学生宿舍、校内传达室、小商店、理发室等教学与生活用房。设有图书、阅览、生理化实验、电脑、电教、图画、音乐、书法、劳技等专业教室,有800多平方米的体育运动场,各类图书4.8万册。生物、理化等教学仪器,可供分组实验。音、体、美、劳技课教学设备可供教师授课和学生练习。教学设施初具规模,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教学设备配套,设备先进,配有多媒体教学平台、计算机房、语言实验室等现代化教学设备。在校学生1045人,有畲、回、苗、蒙古、汉等5个民族,其中畲族学生298人,占全校学生数的28.5%。学生来自杭州、金华、衢州、丽水、温州等五个地(市),遍涉40多个县(市)。全校有正式教职员工94人,其中专兼任教师58人,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53人,高级讲师12人,讲师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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